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監理業務

申請人應備證件

  • 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申請書1式3份。
  • 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
  • 清償證明書或抵押權拋棄證明書正本。

申請方式:臨櫃、通信或線上(監理服務網)辦理。 辦理地點 

  • 高雄市區監理所:服務電話(07)3613161轉102。 
  • 苓雅監理站:服務電話(07)2257812轉102。
  • 旗山監理站:服務電話(07)6613711轉102。

 注意事項 

  1. 免付規費(若多部車輛設定為一筆,辦理部分註銷須付規費450元)。 
  2. 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或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遺失者,應由債權人出具切結書。
  3. 通信方式辦理部分註銷者,請附應備證件、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註明收件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等。
  4. 線上方式辦理者,僅需上傳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上傳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惟線上辦理部分註銷者,還需上傳部分註銷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