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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所
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一日
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高雄市政府成立建設局,轄下設有公共車船管理處、公園管理處,接管「台灣省公路局」有關高雄市之公路工程、公路運輸及公路監理業務。
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一日
本所時為「高雄市監理處」,隸屬高雄市政府建設局,轄管高雄市之公路運輸及公路監理等業務。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一日
為便利南高雄地區市民洽辦案件,在苓雅區成立南區分處。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
高雄市政府成立交通局,本所改隸交通局。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高雄縣、市合併,改制後公路監理業務回歸交通部公路總局統籌管理。
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
本所改隸交通部公路總局,並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原南區分處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配合公路總局改制調整轄區,原高雄區監理所轄管之旗山監理站改隸屬本所。
民國一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立法公布,交通部公路總局機關名稱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爰所屬機關之名稱亦有變動,本所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 聯絡人:總管理者
  •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局
  • 聯絡資訊:07-536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