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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老舊車輛不堪使用時,為避免汽車燃料使用費續徵影響自身權益,可先將車體交由環境部認可之環保回收機構辦理回收,再持「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車主身分證、印章、車牌、行照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其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至車輛回收之前一日止 。
由於交通部已開放車主為個人(即自然人)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故車主可填列「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 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寄至公路監理單位申請,或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辦理變更。
1. 汽燃費亦有提供委託轉帳繳納服務,可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選擇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線上申辦,或至本所網站選擇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約定書資料上傳填寫表單及上傳辦理即可。2. 約定扣款設定完成後,將於開徵期間截止日次一營業日自您申請之帳戶進行扣款,各期開徵期間如下:(1) 自用車全期: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2) 營業車春季: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3) 營業車夏季: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4) 營業車秋季: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5) 營業車冬季: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3. 車輛辦理異動,如過戶、報廢、繳銷、註銷、吊銷、停駛等,將自動終止該車輛約定扣款服務。
1. 汽燃費亦有提供委託轉帳繳納服務,可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選擇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線上申辦,或至本所網站選擇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約定書資料上傳填寫表單及上傳辦理即可。
2. 約定扣款設定完成後,將於開徵期間截止日次一營業日自您申請之帳戶進行扣款,各期開徵期間如下:
(1) 自用車全期: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 營業車春季: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 營業車夏季: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
(4) 營業車秋季: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5) 營業車冬季: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3. 車輛辦理異動,如過戶、報廢、繳銷、註銷、吊銷、停駛等,將自動終止該車輛約定扣款服務。
通常是因為作業時間上的誤差,造成這樣的狀況。在開徵期前,從挑好要印製的電腦檔到寄出繳納通知書的期間,民眾因辦理異動,繳納了當年度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後,又收到監理所寄發的繳納通知書,此時請保留原收據,並 勿再次繳費,以免重覆。
一、於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繳費紀錄查詢」,選擇車主類別,輸入車主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生日(法人車不需輸入)、車號、年度,即可線上查詢及列印。二、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使用「汽機車燃料費繳費紀錄」功能查詢。(限車主為自然人)三、以電話或臨櫃向監理機關查詢。
一、於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繳費紀錄查詢」,選擇車主類別,輸入車主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生日(法人車不需輸入)、車號、年度,即可線上查詢及列印。
二、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使用「汽機車燃料費繳費紀錄」功能查詢。(限車主為自然人)
三、以電話或臨櫃向監理機關查詢。
目前尚無免徵汽燃費之規定,但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可免徵牌照稅,詳情可洽車籍轄區稅捐稽徵處消費稅課洽詢。
依交通部89年6月13日路台機89字第12804號函之規定,如法院拍賣公告中已敘明拍定人(即買受人)須繳交該等車輛積欠之汽燃費者,而承受人仍予以作價承受,依現行規定即應由承受人繳納汽燃費;如法院拍賣公告中未敘明拍定人(承受人)須繳交該等車輛積欠之汽燃費者,則以原車輛所有人為稽徵對象。
可於監理服務網的「首頁」點選「汽機車」點選「燃料費」點選「繳費記錄及列印」,輸入車主證號、生日、車號及驗證碼,即可查詢及列印。
一、臨櫃: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二、網路:(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二)「e-Bill全國繳費網」或手機下載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金融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納。(三)臺灣pay行動支付:持手機掃描繳費單專用QR code,即可使用臺灣pay本身綁定之金融卡繳費。三、行動支付: 手機下載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線上繳。四、電話語音轉帳:撥打語音服務專線412-1366或41-1366,服務代碼169#。五、約定扣款:(一)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可於監理服務網或各監理所網站下載申請書),可於次期起透過約定帳戶自動扣繳。(二)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fee/paymentSet#gsc.tab=0)輸入車主身分證字號、生日、及名下任一台車號即可完成線上申請。
一、臨櫃: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二、網路:
(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二)「e-Bill全國繳費網」或手機下載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金融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納。
(三)臺灣pay行動支付:持手機掃描繳費單專用QR code,即可使用臺灣pay本身綁定之金融卡繳費。
三、行動支付: 手機下載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線上繳。
四、電話語音轉帳:撥打語音服務專線412-1366或41-1366,服務代碼169#。
五、約定扣款:
(一)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可於監理服務網或各監理所網站下載申請書),可於次期起透過約定帳戶自動扣繳。
(二)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fee/paymentSet#gsc.tab=0)輸入車主身分證字號、生日、及名下任一台車號即可完成線上申請。
1、「臺灣pay行動支付」:請掃描繳費單右側下方QR code,即可以APP本身綁定之金融卡繳費;若沒有「臺灣pay行動支付」APP,亦可以其他QR code讀取軟體掃描,將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輸入金融帳戶之繳費資訊後即可線上轉帳繳費。2、 監理服務APP導入Apple pay繳納。3、手機下載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嗶嗶繳、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線上繳納。
1、「臺灣pay行動支付」:請掃描繳費單右側下方QR code,即可以APP本身綁定之金融卡繳費;若沒有「臺灣pay行動支付」APP,亦可以其他QR code讀取軟體掃描,將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輸入金融帳戶之繳費資訊後即可線上轉帳繳費。
2、 監理服務APP導入Apple pay繳納。
3、手機下載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嗶嗶繳、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及全支付等APP,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線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