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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備文件:1.註銷登記申請書1式3份。 2.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3.清償證明書或抵押權拋棄證明書正本。二、免付規費(若辦理部分註銷者,須另繳交規費新台幣450元)。三、注意事項: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或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遺失時,由債權人開具切結書代替。
一、應備證件:1.車主身分證件:(1)個人名義登記: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2)公司、行號名義登記: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係以公司、行號之聯絡處、辦事處或通信處名義登記者,除應憑總公司、行號之證明外,亦應提具總公司、行號之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3)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登記: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並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4)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登記: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2.印章。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保險有效期間須滿30日以上)。4.車輛證件:(1)國產車:汽車出廠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2)進口車: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出廠證明。(3)統一發票(國產車註明引擎及車身號碼,進口車註明引擎或車身號碼)。5.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6.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二張。7.車輛特定零組件防竊辨識碼完工證明文件。二、規費:1.檢驗費:大型車600元,小型車450元,拖車450元,機車200元。2.號牌費:汽車600元,未滿550cc之各型機車300元,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400元,拖車400元。3.行車執照費:汽(拖)車200元,機車150元(機車燃料費另計)。三、注意事項:1.須同時繳納當年期使用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車主未滿十八歲應檢具監護人同意書暨監護人身分證正本。3.有申請臨時牌照者須繳回。4.進口車請於檢驗合格後一個月內須向檢驗之公路監理單位申領牌照,逾期應重新驗車(並再繳納檢驗規費),國產車出廠代檢合格超過一年,仍應重新辦理驗車並繳納檢驗規費。
一、應備文件:1.債權人變更登記申請書1式3份。2.債權移轉契約書1式3份。3.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4.原設定契約書1份。二、規費:新台幣450元。
(一)債權人為公司(行號)應備文件: 1.申請書。2.委託書或授權書。3.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及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4.印鑑卡2份。(二)債權人為個人應備文件: 印鑑設定登記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戶政機關印鑑證明正本乙份、印鑑卡2份,由債權人親自辦理或委由代辦人辦理。
一、應備文件:1.延長登記申請書1式3份。2.原設定契約書1份 3.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二、規費:新台幣450元。三、注意事項:申請延長應於期滿前30日內,由債權人申辦,其延長期限每次不得超過1年,申請延長登記次數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