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一、應備文件:1.註銷登記申請書1式3份。 2.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3.清償證明書或抵押權拋棄證明書正本。二、免付規費(若辦理部分註銷者,須另繳交規費新台幣450元)。三、注意事項: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或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遺失時,由債權人開具切結書代替。
各汽車運輸業業者,請領營業用客、貨車牌照,應先向運輸業主管單位申請核准公文後,再辦理請領牌照手續。
(一)債權人為公司(行號)應備文件: 1.申請書。2.委託書或授權書。3.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及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4.印鑑卡2份。(二)債權人為個人應備文件: 印鑑設定登記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戶政機關印鑑證明正本乙份、印鑑卡2份,由債權人親自辦理或委由代辦人辦理。
一、應備文件:1.債權人變更登記申請書1式3份。2.債權移轉契約書1式3份。3.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4.原設定契約書1份。二、規費:新台幣450元。
一、應備文件:1.延長登記申請書1式3份。2.原設定契約書1份 3.原設定/變更/延長登記申請書1份(100年12月1日前於本所完成登記者檢附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證明書「正本」1份。二、規費:新台幣450元。三、注意事項:申請延長應於期滿前30日內,由債權人申辦,其延長期限每次不得超過1年,申請延長登記次數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