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陳情案件 當 script 無法執行變更字級大小時,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當 script 無法執行友善列印時可至 [檔案] / [列印] print 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以書面或言詞向本所提出具體 陳情,經秘書室總收文及研考人員登記列管後,分文各業務單位承辦處理,處理結果電話或發函答覆。 陳情案件處理流程為: 權責單位:各科室 秘書室總收文 → 各承辦單位承辦 → 答覆函稿或簽稿陳報所長核定 → 答覆民眾→ 公文系統結案歸檔 → 秘書室研考人員應每月將各科室受理之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統計、分析後陳報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