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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以書面或言詞向本所提出具體 陳情,經秘書室總收文及研考人員登記列管後,分文各業務單位承辦處理,處理結果電話或發函答覆。

人民陳情案件.jpg陳情案件處理流程為:權責單位:各科室

秘書室總收文 → 各承辦單位承辦 → 答覆函稿或簽稿陳報所長核定 → 答覆民眾→ 公文系統結案歸檔 → 企劃及裁罰科研考人員應每月將各科室受理之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統計、分析後陳報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