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監理業務

應備文件

  • 汽車運輸業立案申請書1份。
  •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 
  • 公司章程或合夥人契約書1份。 
  • 股東或合夥人名冊1份。 
  • 主事務所及停車處所核准文件影本各1份。
  • 委託修護保養契約書及保養廠商之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各1份。
  • 訂購車輛證明文件影本1份。
  • 當地該業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書影本1份。
  • 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應另檢附站位核准公文影本。

注意事項

經核准後,持公司及負責人之章及繳規費3000元領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應依核定期限(一個月)內購足車輛一次登檢領照,並於完成領照之日起3天內申報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