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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業務
一、變更負責人、公司名稱、資本額: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一份(格式不拘)
    2. 股東或合夥人同意書(股份有限公司為會議紀錄)一份。
    3. 新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4.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
    5. 該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6. 公司章程。
  • 注意事項:經核准後,持許可變更公文至商業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變更地址: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一份(格式不拘)
    2. 股東或合夥人同意書(股份有限公司為會議紀錄)一份。
    3.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一份。
    4. 房屋租賃契約書一份(租期至少一年以上)。
    5. 新址位置圖一份。
    6. 照片門牌、招牌、內部辦公室設備等
    7.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
    8. 該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 注意事項:
    1. 事務所應於明顯處標明公司名稱,並應設置電話、車輛動態版及辦公桌椅(擇期前往現場勘查)。
    2. 經核准後,持許可變更公文至商業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三、變更負責人、公司名稱、資本額,換發汽車運輸營業執照: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一份(格式不拘)。
    2. 變更後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變更登記表)影本。
    3. 原領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4. 變更後該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 注意事項:
    1. 核准後,持公司及負責人之章及繳規費1,500元領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僅變更負責人、地址時,於原領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背面簽證,免繳規費),並應於核准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將所有車輛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逐車處罰。
    2. 公司車輛設有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者,應塗銷或檢附債權人同意書(如遷移外縣市者另附切結 書)。
    3. 公司車輛如有查禁登記,應檢附查禁機關同意塗銷公文,始得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