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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聯合出擊! 加強取締違規無照駕駛!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13-05-22 11:43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及杜絕無照駕駛,旗山監理站於113年5月14日夜間在旗山區台3線延平一路,加強攔檢稽查取締,查獲無照騎乘機車駕駛人4名,並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0至24,000元不等罰鍰。

旗山監理站提醒您,駕駛執照為駕駛車輛之許可憑證,騎車開車均應該領有對應種類的駕照,在未正式領取駕照之前,都不得上路行駛,否則會有「無照駕駛」問題!同時,駕駛人如果未滿18歲就無照上路,家長或監護人更要強制一起參加道安講習。

旗山監理站表示,為了旗美地區學子接受完整考前訓練,112年9月起開始在旗山農工校內試辦機車駕訓計畫,讓學生不需長途跋涉,就近在旗山學車即可;只要在今年11月30日以前,參訓考照通過後每人將再補助1,300元,名額有限,請把握時間。希望藉此培養正確駕駛習慣,並建立「先學習、再報考」的觀念。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

聯絡人:鄭棍泉站長

聯絡電話:07-6613711分機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