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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方案補助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高雄市區監理所-運輸管理科-第一股
  • 聯絡人:呂豐榮
  • 聯絡資訊:07-3613161 #302
  • 公告期限:114-02-28 08:32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13-04-10 08:31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運輸管理科-第二股
內容

113年4月9日交通部公路局發布修正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方案補助作業要點
一、補助期間延長至114年2月28日止,補助之受理期間亦延長至115年5月20日止。
二、受訓生活津貼全額補助:開、結訓日期之一,於113年3月1日至114年2月28日間,業者給予每日新臺幣915元以上之生活津貼者,補助該訓練期間生活津貼之全額,每日以新臺幣915元為上限。
三、新增留才措施計畫書範本(如附件檔案-附件一),申請補助業者需敘明薪資結構、福利措施及教育訓練等內容,檢送主事務所所在地監理機關備查,原附件申請清冊及領據範本順序調整至附件檔案附件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