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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清明節連假,代檢廠暫停車輛檢驗服務!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13-04-01 10:42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13年清明節假期自113年4月4日(星期四)至113年4月7日(星期日)共4天,高雄市區監理所(含旗山站)轄管34家汽車代檢廠,將暫停受理車輛定期檢驗服務,連假後第一個上班日113年4月8日(星期一)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檢(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高壓罐槽車,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車輛檢驗期限最後一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定檢時請備妥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30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另於驗車時,歡迎主動辦理登記車主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以利及時接收車輛檢驗等各項公路監理服務通知訊息,避免逾期受罰!

高雄市區監理所貼心提醒,連假期間部分服務業係暫停營業狀態,為確保連假行車安全,建議駕駛朋友們,請預先檢查保養車輛,行車出遊前務必注意車況及5油3水,高市所祝大家連假出外闔家行車平安快樂行!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陳明智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