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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聯合出擊! 加強取締違規改裝車輛!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13-02-20 14:16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及杜絕非法改裝,旗山監理站於112年2月16日夜間在旗山區台3線延平一路,加強攔檢稽查取締,查獲違規改裝設備機車5輛,並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及18條規定,處新臺幣900元到9,600元不等罰鍰。

旗山監理站表示,車輛上路涉及公共用路安全範疇,縱使改裝品是透過合法認證管道取得,仍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否則會有「違法改裝」問題! 

監理站提醒,車輛設備或裝置如有變更,應經由合法業者辦理,並繳驗改(加)裝設備的統一發票,若改裝LED或HID頭燈則須再額外附上產品審驗合格文件,至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即可辦理變更登記。合法改裝才能避免愛車上路接到一堆罰單,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800-231-035用路人服務專線洽詢。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

聯絡人:鄭棍泉站長

聯絡電話:07-6613711分機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