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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113年11月29日前須全面領牌喔!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13-02-15 15:41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過年領紅包買新車了嗎?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含使用中)於113年11月29日前須全面領牌!微電車須投保強制險並完成領牌,是為了保障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若遇交通事故能有基本的理賠,或車輛失竊時得據以報案等。

高雄市區監理所為免除車主領牌奔波之苦,特於官網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歡迎車主們善加利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雖不須考領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並不得載人、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改裝喔!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陳明智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