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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路口停讓,高雄市遊覽車業者宣示,安全第一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12-05-09 15:54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高雄市區監理所為提升遊覽車駕駛人對行人路口停讓之觀念,優化駕駛人正確駕駛習慣,與高雄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聯手宣示,重申遊覽車駕駛人禮讓路口行人的決心。

交通部推動路口停讓安全政策,高雄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為此表示贊同與支持,112年5月9日與高市所一起召集會內70家遊覽車客運業者共同宣示,為了遊覽車及行人之安全,落實駕駛人「路口慢看停」之安全作為,強化駕駛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及建立防禦駕駛習慣。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表示,遊覽車因車身較大較長,容易產生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的問題,遊覽車行經路口一定要減「慢」速度,確認左右「看」有無人車,如有來車或行人更要「停」下來。路口轉彎前應先減慢速度暫停並擺頭察看左右有無人車、遇有行人應停等讓行人優先通行等動作。高雄市區監理所與高雄地區遊覽車客運業者共同攜手建立「路口慢看停」行車習慣,創造路口停讓的用路環境,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承辦單位:運輸管理科

聯絡人:李作宏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