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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住居所,監理通知不漏收

  • 公告期限:108-06-13 08:37
分類活動訊息
公告日期108-05-13 08:37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日前有位民眾,戶籍地在高雄,因工作關係在新竹租屋,無法即時接收監理單位的通知,而向監理單位陳情。
倘若市民朋友是因為搬家、上班期間家中沒有人員可以協助收信的話,建議可以辦理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服務喔!可依下列二種方式申請辦理增設:
一、若您持有自然人憑證,可直接至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https://www.mvdis.gov.tw辦理。
二、請您至高雄市區監理所的網站,點擊便民服務/線上服務https://khcmv.thb.gov.tw/catalog?node=3612cc4d-c90d-460c-a239-8db1129c4965辦理,按照網站上的步驟一步步申請即可申設完成。
苓雅監理站也提醒市民朋友,倘已增設完成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後續因工作或其他因素不住在原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也需再依上述方式辦理變更,以免漏收監理單位的通知!另申請範圍以我國國境內為限,惟郵政信箱不得為收件地址。公司、行號等不得申請。如有車輛異動相關問題,歡迎電洽:(07)2257812分機2131諮詢處理。
聯絡人:蔡聰明股長
電話:(07)2257812-2131
傳真:(07)2258531
地址:高市苓雅區安康路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