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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強制險,有保障,不受罰喔!

  • 公告期限:108-12-31 00:00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08-03-15 09:19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內容 汽、機車是小王每天會使用的交通工具,他知道除了要定期保養、檢驗以外,還記得定期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從保險業務人員得知保險期間: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殘廢、死亡保險金額最高可理賠新台幣20萬元至200萬元整。
事實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目的係在使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之損失獲得基本補償,支持強制險制度,依規定按時投保,也是在保障車主自己的權益,而未依規定投保可處新台幣1,500元至新台幣3萬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籲請車輛所有人,除了要注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中斷外,最重要的是行車守法,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才是行車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