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發佈 當 script 無法執行變更字級大小時,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當 script 無法執行友善列印時可至 [檔案] / [列印] print 訊息發佈 分類 政令宣導 標題 108年汽機車燃料費年底前快繳!逾期會受罰。 公告日期 108-11-25 15:27 公告期限 108-11-25 15:26 ~ 108-12-25 15:26 公告單位 旗山監理站-第四股 內容 108年汽機車燃料費年底前快繳,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對於車主名下存款查扣或動產、不動產查封、扣薪等強制執行。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表示,108年汽燃費開徵期已過,各地監理機關對於尚未繳納的汽、機車車主,已寄送雙掛號催繳通知單,限繳期為今年12月31日,為免逾期受罰,請儘速繳納。 楊財惠提醒車主,如沒收到催繳單或不確定是否已繳納,除了臨櫃查詢補單繳款外,也可利用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或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fee/fee/fuelFee)、「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納,請鄉親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徐仁杰股長 電話:(07)6613711#101 點閱 382 喜好度: 12345 實用度: 12345 [送出] 當script無法使用喜好、實用度調查功能時,請開啟javascript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