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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繳清尚未好,清償註銷不可少!

  • 公告期限:109-05-08 14:22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08-05-08 14:22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
內容高雄黃先生已於一年多前繳清車貸,今年(108)初想將車輛過戶給弟弟,但因未辦理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所以監理單位無法受理過戶登記,未能1次辦成讓黃先生十分懊惱。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表示:部分貸款公司,對於已設定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且未達動保迄日而貸款已繳清的車輛,往往不會主動辦理註銷,而是將相關文件寄給債務人自行辦理。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車貸繳清時要向貸款公司確認是否會協助辦理註銷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倘未主動辦理,請債務人持相關證明文件至車籍管轄監理機關辦理。
辦理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時,要備齊:1.清償證明書。2.註銷登記申請書。3. 原設定登記申請書(若設定於100年12月1日以前,持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等相關文件,採臨櫃或掛號郵寄辦理均可。另該項業務未開放跨區作業,所以辦理前建議先電話詢問確認,倘對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事項有疑義,請撥07-3613161轉10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