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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監理業務權益高市所報你知!

  • 公告期限:110-06-28 16:01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10-05-28 16:01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內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民眾無法處理相關監理業務,為照顧民眾權益,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因居家檢疫、隔離或確診住院等因素,致未能依限處理相關監理業務之民眾,得展延至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持醫療機構、地方衛生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治癒出院、解除居家檢疫或隔離之證明文件,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燃費」、「職業駕照審驗」、「道安講習」等5項業務。
另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臺升級三級疫情警戒,再展延「須體檢之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及「指定訓練機構停止開班後補訓練」相關辦理期限,俟全國均解除防疫三級警戒後6個月內完成辦理視同未逾期。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請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減少外出,以網路代替馬路,多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監理服務APP線上辦理監理業務,以降低外出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