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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因小失大,強制險保好保滿再上路

  • 公告期限:109-11-19 16:20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09-10-19 16:20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內容  自從102年起免申請換發自用車行車執照後,有些車主因為工作或學業繁忙的關係,忘記為愛車繼續投保俗稱強制險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直到投保中斷遭到開罰,才知道自己車輛的強制險已到期未續保。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該基金得於給付補償金後,代位向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賠償;由於賠償金額合計最高可達220萬元,對於未投保強制險的車主將會造成巨大的財務負擔。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特別呼籲車主朋友們,強制險的目的是為了讓遭遇汽、機車交通事故受傷或死亡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的保障,並進一步達到維護道路安全的目的。每年只需花費些許金額的保費,即可落實交通正義,帶給社會大眾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因此開車或騎車上路前,都應該完成強制險的投保,以維護你我的安全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