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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業奉總統108年6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81號令公布

  • 公告期限:108-08-09 08:39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08-07-09 08:39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人事室
內容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業奉總統108年6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81號令公布
本次原教法修正,將原住民族教育對象從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所有國民,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規劃實施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並鼓勵其員工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