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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機關有補助大型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 公告期限:108-12-15 09:36
分類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108-07-24 09:36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
內容好康報你知!大型車輛尚未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者,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可至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不受理跨區申請,逕洽轄管監理機關)送件提出申請,應備文件可洽該所網站公告及下載檔案使用,補助經費如超過補助期間或總經費時,就截止不再提供補助。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陳崑山表示,106年8月30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訂,明訂使用中大型車輛自109年1月1日起將該等設備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因此明(109)年起大型車無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者,依道安規則將不能通過檢驗,請車主儘速配合提早安裝,減少大型車因內輪差情形發生的交通事故、提升行車上路的安全,並趁此補助時機向該所提出申請,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