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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所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以下簡稱該所)成立於民國69年,掌理縣市合併前原高雄市11個行政區之公路監理為民服務業務,包括車輛檢驗、駕駛人考驗、牌照管理、駕照管理、汽車運輸業督導、交通安全稽查、代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事項。民國101年,因應縣市合併,公路監理業務回歸中央統籌管理。107年1月配合機關改制,旗山監理站劃歸該所管轄,管轄區域延伸至23個行政區,總面積占大高雄84%。(楠梓區、左營區、鼓山區、三民區、苓雅區、前金區、新興區、鹽埕區、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甲仙區、杉林區、六龜區、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田寮區、燕巢區、大樹區),轄管駕駛人223萬人、汽機車181萬輛、運輸業971家、代檢廠34家、駕訓班12家。多年來,該所每日與民眾進行無距離的面對面溝通,除提供最需要與迫切的服務外,更在環境安全及維護上採高規格的防疫作為,使民眾在安全的環境下洽公。在為民服務、交安宣導、防疫工作及推動社會公益教育等方面,皆有良好的績效,並深獲各界肯定。

        多年來,該所每日與民眾進行無距離的面對面溝通,除提供最需要與迫切的服務外,更在環境安全及維護上採高規格的防疫作為,以「守護安全ㄟ好厝邊,落實防疫盡心盡力」為目標,讓民眾在安全的環境下洽公,成為最受信賴的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