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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交通違規記點次查詢、歸責及講習一次解決

分類政令宣導
公告日期113-01-23 15:04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在112年6月30日起已正式上路,除提高處罰罰鍰外,針對違規記點、記次及交通安全講習也有重大變革。新制1年內記點達12點,將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且接受道安講習,若2年內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次記點時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1年內記點達6點,可自行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抵點數2點;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申請1次為限。

    旗山監理站表示,民眾如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可上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超商多媒體機(統一、全家、萊爾富、OK) 查詢記點次數。如果不是本人駕駛,也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歸責實際駕駛人,但必須於「應到案日期前」提出申請。

    監理站提醒,如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且車主無駕照可以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記次車輛不會因為過戶而歸零;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如果歸責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像是以公司或機關名義向租賃公司承租車輛,因無法記點次,改處租用人罰鍰2~3倍。以上相關資料查詢、申請,均可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辦理,請鄉親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

聯絡人:鄭棍泉 站長

聯絡電話:07-6613711分機191